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文件精神及《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为做好学院转专业相关工作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
组长:吕辉
组员:王地国、黄楚云、耿亮、王明亮、刘凌云、刘元杰(学生代表)
二、拟接收转入人数(含院内转专业)
年级 |
人数 |
2019级 |
10 |
2020级 |
0 |
合计 |
10 |
三、实施原则
1.公开、公平和公正原则:按照规定程序进行,并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监督。
2.批次原则:按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精神执行。
四、考核方式:统一面试(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、素养和发展潜能)。
五、具体工作安排
1.计划公布。6月1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。
2.学生申请。6月21日至6月23日,学生按要求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(地址:科-710)。
3.学院审核。6月24日前学院完成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查。
4.学院考核。6月25日上午9:00拟转入学生统一在理学院科-711会议室进行面试考核。
5.结果公布。6月29日至7月3日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,学院在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结果进行解释说明。
6.学籍变更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籍转换工作,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。
理学院
2021年6月19日